鄂湘赣签订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协议
湖北日报讯 (记者刘胜、通讯员王皖苏、肖本绪)7月23日,湖北、湖南、江西三省不动产登记领域“依法登记 保护产权”学习讨论暨鄂湘赣签订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举行。
协议约定,三省将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信息互通共享、优化升级网办系统、完善工作职责分工、加强数据安全防护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在三省辖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5大类13项业务纳入首批联办事项,通过统一标准、规范流程,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异地协同办理,不动产电子证照跨区域共享与互认,实现“跨省通办”,促进不动产登记领域优势互补、合作共享、协调开放。
本次“跨省通办”合作协议的签订,打破了湖北、湖南、江西三省间不动产登记的地域限制,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解决了群众在居住地和不动产所在地间往返跑的问题,有效节约了群众和企业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三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的改革探索和创新实践,进一步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签约仪式后,在自然资源部确权登记局指导下,湖北、湖南、江西联合开展“依法登记 保护产权”学习讨论。来自湖北、湖南、江西省以及湖北武汉市和孝感市云梦县、湖南益阳市、江西九江市的7位代表从“强依法登记意识,严守工作底线”“不断提升登记质量,夯实产权底板”“加强成果衔接应用,支撑自然资源高质量管理”“坚持疏堵结合,推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结合登记工作实际,研讨登记业务场景规范”等方面交流讨论。
【编辑:裴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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