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逐步推行县级纪委分管案件副书记异地交流任职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宏斌、实习生彭俊辰、符广昌)“到新的岗位后,我一定勇于担当、敢于突破,抓好反腐败办案工作。”8月15日,宜昌市猇亭区纪委新任分管案件的副书记文生权说,自己刚从点军区纪委监委异地提拔交流而来。本月起,宜昌市所辖13个县(市、区)纪委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全部实行异地任职。
省委办公厅7月底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逐步推行县(市、区)纪委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异地交流任职,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意见》印发后,各地陆续开展此项工作。
在《意见》出台之前,我省已在恩施、咸宁等地先行先试县(市、区)纪委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异地交流任职,取得了较好的反腐败办案成效,为此项工作在全省逐步全面推行积累了经验。
推行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异地交流任职后,县级反腐办案力度明显加大。
恩施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吕星说:“实行纪检监察干部异地交流任职,能有效减少‘情面’顾虑、排除人情干扰、防范拉拢腐蚀,动真碰硬执纪执法。”
他介绍,2021年集中换届后,恩施州8个县(市)纪委分管案件工作的副书记全部实行异地任职。截至目前,异地交流纪委副书记、纪委常委(监委委员)37人,县(市)分管案件工作的副书记在全州选用、异地任职成为常态。实行这项改革后,8个县(市)纪委监委留置案件数及查处乡科级“一把手”人数较改革前分别增长58.5%、24%。
咸宁市前几年也在全市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推行了这项改革。咸宁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官书云说:“在查处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案件时,异地交流任职的干部更加超脱、更加大胆。在查处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腐败案、涉黑涉恶‘打伞破网’案时,将相关案件的牵头责任交给异地交流的纪委副书记,均取得比较良好的效果。”
如通城县纪委监委在开展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整治中,案件查办工作交由当时从异地交流来通城任分管案件的副书记谭金林牵头负责。谭金林没有受到“打招呼”的影响和人情干扰,放开手脚、敢于斗争、公平公正查处案件,重点查处了多家代理机构涉嫌围标串标犯罪,先后有8人被采取留置措施调查。
武汉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斌雄教授表示:“县级社会圈子小、关系熟、人情密,推行县级纪委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异地交流任职的工作模式,能够有效破除‘关系网’‘利益链’‘感情牌’等因素的干扰,大幅提升基层案件查办质效。这是湖北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一项有力举措,必将助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编辑:裴春梅】